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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芦溪县中小学足球运动会的通知
2017-03-20 22:08:10   作者:yyh   阅读数:   我要发言(0)   收藏本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县校园足球的普及和推广以及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现提高学生体质健康、运动技能和人格素养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举办2017年芦溪县校园足球运动会。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备战,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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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芦溪县校园足球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1.芦溪县七人制校园足球赛
2.芦溪县校园足球吉尼斯颠球、绕杆比赛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芦溪县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芦溪县足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芦溪外国语学校  芦溪95青少年足球俱乐部

三、比赛地点和时间
(一)比赛时间:2017年4月(具体时间见补充通知)
(二)比赛地点:芦溪外国语学校足球场     
         
四、参加办法

       1. 小学组:以乡镇中心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为单位组队;初中组:以乡镇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为单位组队;高中组:芦溪中学、武功山职专。

       2. 运动员必须是本县中小学在籍学生。

       3.小学组运动员必须是2008年4月1日以前出生;凡参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学校盖章电子学籍卡复印件,报到时交竞委会审核。

       4.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者,且由参赛单位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保险公司电话:7588518  13970590883  龙经理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项目
       1.七人制足球赛 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如特殊要求,以竞赛规程为准。

       2.颠球比赛  分中学组和小学组进行,小组赛第一轮每场比赛前进行,每队选派2名运动员参加比赛,以颠球次数记成绩。规则:允许除手臂以外任何部位触球,球接触身体不得停顿,犯规或触地即结束计数。每人两次机会,取次数多的一次记成绩赛,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减一录取)。

       3.绕杆比赛  分中学组和小学组进行,小组赛第一轮每场比赛前进行,每队选派2名运动员参加比赛,过四根标志杆然后射门,用时最少者为优胜者。每人两次机会,取次数多的一次记成绩赛,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减一录取)。

(二)七人制足球赛赛制:

       1.小学组:比赛为7人制(5男2女)。场上必须有2名女队员,缺女队员不得开赛;初中组:比赛为7人制(男、女上场人数不限);高中组:比赛为7人制,限男生。

       2.每场比赛开赛不得少于5人,其中1人必须是守门员。某队场上队员少于4名时,则比赛终止,判对方以3∶0获胜(若当时比分大于此,则以即时比分为准)。比赛中可替换7名场上队员,被换下场的队员不得再参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本方换人区内先下后上。

       3.每队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赛场,比赛无故迟到十五分钟作弃权处理。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4.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取各小组前二名出线;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交叉决出优胜者进行决赛阶段的比赛。

       5.本届中小学足球赛事不设种子队,全部参赛队在赛前由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上进行抽签。

       6.计分和排名办法:
       a)在小组循环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下列顺序排名次:
①相互间胜负关系;
②相互间失球数;
③相互间进球数多者;
④总净胜球数多者;
⑤总进球数多者;
⑥按先红牌后黄牌数较少者;
⑦抽签决定名次。

       b)第二阶段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出现平局,则采用5对5互射点球决胜。

7.比赛服装:
       (1)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运动上衣、运动短裤、足球袜),必须穿着布面胶钉或AG软碎钉足球鞋和护腿板, 不允许穿硬底或硬质皮面足球鞋。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2)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比赛服装号码(号码规格为:上衣后面的高为22—25厘米,短裤左腿前面高为8—10厘米),并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8.比赛用球:
       小学组比赛采用4号球;
       中学组比赛采用5号球。

9.有关规定:
       (1)执行2015年最新足球规则及执行本次赛事纪律规定。

       (2)比赛场地:场地长50米,宽25米。球门高度为2米,宽度为3米。场地地面材料为草地或合成材料。

       (3)人墙的距离至少8米,掷界外球防守队员必须距离发球队员2米。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立前6名团队优胜奖(参赛队不足六支,减一录取名次)、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设个人单项金球、金靴奖各一人,颁发荣誉证书。

七、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比赛将设立仲裁委员会,人员由芦溪教体局委派,具体工作办法依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芦溪县足球协会选派,报教体局体卫股备案。

       3.比赛中如发生任何异议,应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至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定。

       4.运动队提出异议必须由领队以书面的形式在赛后2小时内提交赛区仲裁委员会。

       5. 任何关于比赛中突发事件的异议必须由教练或领队在比赛恢复前立即向当值裁判提出。

       6. 对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的异议应在首场比赛开始前4小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仲裁委员会。

       7.对场地状况、划线、球门、旗杆或比赛用球的异议必须在赛前由球队领队向裁判员提交书面材料。

       8.对裁判员依据比赛事实做出的判决不得提出异议。裁判员在比赛中的判决为最终决定。

       9.对于无理的或不负责任的抗议,赛区仲裁委员会将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一旦赛事结束,任何有关体育竞赛流程的抗议将不被理会。

八、赛风赛纪

       1.所有报名运动员学籍必须真实,如认为不妥者不要报名;
       2.凡发现运动员有参赛资格问题,将取消比赛资格以及比赛成绩;
       3.各队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凡在比赛中出现不良赛风赛纪的,如谩骂侮辱对方、故意伤人、打架斗殴、不服从裁判判决、无故中断比赛、罢赛、无故弃权、搞“君子协定”、打假球等,参赛队不得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情节严重者通报全县。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
       各参赛学校根据竞赛规程于赛前20天进行报名,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8人(小学组12男6女)。

2.报名方式:
       各校根据竞赛规程组建参赛队伍,做好报名工作。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加盖本校公章,将纸质稿和电子稿送发至县体卫股。

3.通讯方式:

芦溪教育局体卫股
联系人:李忠,电话:7550722,手机:13979987909
邮箱:50108584@qq.com。

4.报名要求:
        各学校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县体卫股邮箱50108584@qq.com办理参赛证件(无参赛证不予参赛)。

 5.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20日

(二)报到:

       1.各参赛队领队教练、组委会相关人员、裁判员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2.报到要求:
       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提交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参赛运动员的电子学籍复印件(本校盖章),资料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各参赛单位务必保证运动员比赛期间交通往返以及食宿安全。

十、参赛经费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其它规定
       1.如果运动员在小组赛阶段只得到1张黄牌,黄牌不带入淘汰赛。
2.如果运动员直接得到红牌或同场比赛两张黄牌累积一张红牌,下场比赛他将自动停赛。
3.如果运动员在小组赛阶段不同比赛场次得到1张或2张黄牌,黄牌不带入淘汰赛阶段。
4.如果运动员在淘汰赛阶段两场不同的比赛各得到1张黄牌,他将不能出席参加下一场比赛。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所有相关通知都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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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芦溪县 足球运动会 中小学 校园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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