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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8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总决赛打响
2018-06-03 18:23:57   作者:校园足球   阅读数:   我要发言(0)   收藏本文

劲爆体育校园足球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等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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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劲爆体育校园足球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精神,省教育厅联合省体育局定于2018年7月至8月在黔南州福泉市举办2018年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初中总决赛和高中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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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贵州省足球协会
 
    黔南州教育局
 
    福泉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福泉市教育局  
 
    福泉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泉中学
 
    福泉二中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8年7月27日至8月5日,在福泉市举行(7月27日报到,7月28日适应场地,7月29日至8月4日比赛,8月5日离会)。
 
五、竞赛分组
 
    设男子组和女子组。
 
六、参赛单位
 
    (一)男子组(16支):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各选派2支队伍(2018年本级校园足球联赛冠、亚军),其他市(州)、贵安新区、福泉市各选派1支队伍(2018年本级校园足球联赛冠军),2017年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初中总决赛男子组冠军队所在市(州)可另外推荐1支队伍,共16支参赛队。
 
    (二)女子组(12支):各市(州)、福泉市各选派1支队伍(2018年本级校园足球联赛冠军),省学生体育协会推荐1支队伍,2017年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初中总决赛女子组冠军队所在市(州)可另外推荐1支队伍,共12支参赛队。
 
    (三)主办单位根据报名参赛情况决定是否增补其他队伍。为有效提升初中联赛质量,2019年初中总决赛将分为超级组、校园组并实行升降级。主办单位根据今年比赛成绩,将1-8名队伍所属地确定为超级组参赛单位。校园组参赛队伍则由各地推荐产生,参赛队不超过16支。
 
七、参赛资格
 
    (一)每个参赛队所有运动员必须来自同一所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在籍高中生不得参赛。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均不得参赛。凡2017年、2018年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竞技系列比赛并在当地足协注册或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备案)的运动员(已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者除外),均不得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贵州省正式户籍,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复读生、借读生,以及在省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转学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的学校参赛;应届毕业生可代表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要热爱祖国,学习勤奋,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意识,热爱体育运动,具有一定的足球水平,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五)为严肃赛风赛纪,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办赛宗旨,请各参赛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在赛前未完成资格审查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八、教练员资格
 
  凡带队参赛的主教练必须要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校足办或行业协会举办的足球教练员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具备中国足协颁发的D级及以上教练员执教资格证或参加教育部校园足球教练员赴法国、英国留学项目者。
 
九、竞赛办法
 
    (一)男子组:根据2017年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初中总决赛成绩设种子队(执行名次、地区递补原则),并分为A、B、C、D四个小组(同一地区队伍自然规避),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各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赛决出1-8名。
 
    (二)女子组:根据2017年全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初中总决赛成绩设种子队(执行名次、地区递补原则),并分为A、B、C三个小组(同一地区队伍自然规避),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各小组前2名及成绩最好的两个第3名进行交叉赛决出1-8名。对阵情况:A1-B3/C3、 B1-A3/C3、 C1-A2、B2-C2。
 
    (三)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 比赛规定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
 
    2.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比赛时间内打成平局,直接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之间公平竞赛积分较少者名次列前,根据公平竞赛积分办法,得红牌一张计3分,黄牌一张计1分,因两黄所得红牌计2分;
 
    (7)以上仍然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十、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均采用11人制,男子比赛上、下半场各40分钟(女子比赛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均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9名,可替换7名运动员,但须3次完成。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另选合适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六)各队比赛服装由赞助商提供,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佩戴不少于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七)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提前通知相关球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八)比赛进行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规定如下: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处罚按处罚决定执行)。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本次比赛的权利;红黄牌在整个比赛期间有效。
 
    (九)各队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含光头)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比赛用鞋为人造草使用的皮面死钉足球鞋(或布面胶钉足球鞋)。
 
    (十一)替补席人数不得超过14人(替补队员9人,学校随员5人)。替补席人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运动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并对自己行为负责。替补席禁止吸烟,各队比赛结束后做好替补席清洁工作。
 
    (十二)各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运动员比赛服装尺码报主办单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本次比赛)。参赛学校须为运动员配备深、浅护袜各1双,要求为卡尔美或其它品牌无标识的护袜。
 
十一、奖励办法
 
    (一)男子组、女子组均录取前8名,对获得各组别前8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对获奖运动队的每一名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报名队数在8队(含8队)以下则减1录取。
 
    (二)设“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和“最佳教练员”奖。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
 
十二、资格审查
 
    (一)比赛设立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核查,如在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如在赛中、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本人或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
 
十三、经费
 
    (一)参赛队所需费用自理,承办单位负责联系住宿。
 
    (二)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等交通、食宿及工作酬劳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四、报名、报到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1.参赛队均以所在学校为球队名称,球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同属该所学校,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和工作人员各1人,运动员20人。
 
     2.参加比赛各队务必于2018年7月2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附表1,含近期免冠照片彩色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以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将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服装统计表、学校信息统计表(附表1至4)等电子版(以“地区名称+2018初中联赛”命名)打包发至省校足办邮箱:gzsxzb@163.com,并电话确认(联系人:许玲惠,联系电话:0851-85283676),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7月27日下午16点前到福泉二中报到,组委会将于当晚19点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聂中华,联系电话:15085179918)。
 
    (三)有关要求
 
    1.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随队工作人员,必须由学校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建议增加医疗保险赔付金额)。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籍卡原件(全国学籍系统统一下载打印后加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籍专用章)、“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单据复印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缺一者不得参赛。
 
    2.为加强比赛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纪律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纪律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3.请承办单位在收文后尽快成立赛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部门力量,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赛场及宿舍修缮、学校环境卫生整治等),通过各种手段与新媒体大力营造校园足球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本地观众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4.省校足办拥有联赛的冠名权、广告发布权及经营管理权,承办单位及各校可自行寻找赞助商(需提前报备),未经许可不得在赛场、赛服等处进行广告宣传,否则将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后果。
 
十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赛队自备2号校旗1面。
 
    (二)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省校足办选派,到达赛区工作后必须遵守比赛组委会各项纪律规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省校足办。
 
    (四)本规程在www.gzsjyt.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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