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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保险的前景预判
2017-07-26 22:40:56   作者:木槿   阅读数:   我要发言(0)   收藏本文

足球保险从需求方面看,可分为两类:一是运动员保险,指为运动员提供的适合专项足球项目及训练情况的保险,主要是运动员伤残保险;二是足球产业保险,主要是为足球赛事参加者的安全保险和足球设施装备及足球场馆保险。


足球保险专指在足球领域中从事的保险活动
 

    足球保险从需求方面看,可分为两类:一是运动员保险,指为运动员提供的适合专项足球项目及训练情况的保险,主要是运动员伤残保险;二是足球产业保险,主要是为足球赛事参加者的安全保险和足球设施装备及足球场馆保险。从经营操作来看,主要有足球赛事保险和足球运动保险。由于足球运动的高难度、高强度、高对抗和高标足球保险专指在足球领域中从事的保险活动,其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寿险、财产险,责任险、再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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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通过在全国诸多地市基层的采访,发现足球保险在孕育生长中的种种尴尬,而市场需求却又留给足球保险茁壮成长的空间,矛盾中的微妙令人深思。我们对足球保险这一园地的探求从未止步,但或许我们为了足球保险早日花开需要一次新的开始。


需求多 重视度弱
 

    就目前而言,中国运动员的保险观念还比较淡薄。在西方国家,足球产业相对发达,人们的保险意识很强,很多运动员从小就养成了良好的保险意识,很多选手不惜重金为自己买保险,有时为自己的一条胳膊、一条腿甚至一个手指投下巨额保险,以防不测,以保障将来的生活。比如西班牙国门、前皇马著名球星卡西亚利斯就由法国安盟保险集团为其双手投保超过1亿欧元。皇马同时也曾为队内第一球星C罗双腿投保2.12亿欧元。这样的保额直接匹配C罗的顶级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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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足球长期以来是“举国体制”,运动员伤、残、病都由国家包养,因此基本上不需要商业保险,运动员也养成了一种完全“依赖”思想,没有想过保险的事。
 

    1998年,中国女子体操运动员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意外摔伤致残,幸而获得了友好运动会为其提供的1000万美元的医疗保险,成为第一例因运动伤残而获得高额保险赔付的中国运动员。桑兰事件发生之后,中国运动员的伤残保险走进人们的视线,才开始逐渐普及开来。


    尽管目前国内足球保险较过去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专门针对运动员身体损伤的足球保险仍处于短缺状态,尚没有保险公司推出专门针对某一身体部位的专项保险产品,对于外国运动员投保身体某一部位的巨额保险,依然当作笑谈。


   由于有关足球组织、运动员及普通足球健身者风险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加之购买足球保险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由于经费或经济条件的限制,缺乏主动投保的积极性。


高风险引发高赔付率   保险企业染指足球积极性低


    必须承认,足球风险的差异性巨大,保险费率确定困难重重,这使得中国保险企业缺失足够的设计产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意识。足球运动项目种类繁多,不同的项目涉及不同的风险,相关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十分繁琐,无法进行准确的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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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足球运动高强度和高对抗决定了其高风险性,死亡率、伤残率都较高,这使得保险公司赔付率可能居高不下。为保障经济效益,保险公司目前基本上都把高风险的运动项目作为除外责任排除在外。现阶段保险公司基本没有专门的体育保险,普通的人身意外险也都“回避”了高风险的运动项目。多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都规定,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财产责任风险需细化   投保内容应强化个性


    财产险、责任险方面,不同的场馆场地、器械,风险也不一样。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场馆场地和器械,精确地厘定不同的费率。由于足球保险险种的复杂性,加之我国的足球保险起步比较晚、对其研究比较少,足球组织管理体系还不健全,也给厘定各种保险险种的费率带来诸多困难。

在发展业务中,人们会咨询参加足球比赛如何投保。但保险公司许多人身险产品,保险责任是将参加足球运动风险剔除在外的。实际上几乎没有对应的产品。面对这些客户的咨询,只能说抱歉。


    现在群众性足球活动在不断发展和增多,专门的足球保险产品,需求性越来越多,作为保险人,目前产品开发部门应早作决策,顺应市场呼声,占领市场先机。


    据了解,目前我国足球保险险种极少,保险条款缺乏灵活性,不能满足不同足球项目的不同需求。目前主要险种有:运动员伤残和死亡保险、公众责任险、财产险等,费率的厘定,主要是在普通的相同险种费率的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计算,费率偏高。条款的设计上,主要参照一般的保险条款,远远无法满足不同人群不同项目的需求。理赔手续也较繁杂。


    从保险市场的规划与投入上观察,可以很清晰发现市场缺乏足球专项保险方面的专业人才。从足球风险的评估、重大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投保后的跟踪服务,到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协助开发新的险种、出险后进行理赔工作等等,都需要既懂足球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的参与,但在我国,这方面产品开发不够,也造成既熟悉足球特点又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人才十分匮乏。


    值得注意的是,与足球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健全完善的有关足球保险的法律法规是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我国的足球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跟进,还不够完善。已有的《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事故程度分级标准定义细则》、《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试行办法》、《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等,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程度过低等问题,无法为运动员解除后顾之忧。


保险服务于民众足球大有可为


    足球保险前景广阔,市场巨大。我国是足球大国,全民健身也推动了对足球保险的需求。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开发出与足球有关的保险产品显得尤为迫切。目前,市场缺乏这类产品,没有专门的足球保险。以常熟当地为例,险企为足球赛事提供的保险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


    同样,基层中存在保险对于民众足球的服务空间和可能,“我们这里民间组织的球赛、健身会馆,还有广场舞对保险也有需求,与我们也有过合作。这反映了这类保险如果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宣传,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徐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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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记者了解,国际、国内一些重大足球赛事,是带保险到比赛地,事前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办妥保险。当然,更多的还是由举办足球活动的当地足球局来操办一揽子的保险投保,大多寻求与人保财险或太平洋财险合作。


    另外,关于险企对体育保险的投入和关注,人保财险总部市场开发领域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PlCC人保在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不言而喻。但需开发出多款有针性的足球保险,根据风险大小,厘定费率,科学组合,满足日益增长的体育保险需求。并着力培养一大批相关复合型人才。”这位人士指出,目前体育保险承保是套用条款在代替使用,他认为应该有独立的体育保险产品条款出台实施。这也能体现出足球保险未来的一个发展途径。


    足球赛事参加保险,减轻了政府负担,能把无法预测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搞足球不能没有保险参与,这已是各级领导的共识。尤其是有危险的、对抗性强的足球比赛项目更需要保险来保障,足球常态化,保险也要常态化。然而,就目前来说,作为基层足球部门官员,他们对保险的了解还是甚少,很多人员尚不清楚还有哪些可供选择的保险或者说一揽子足球保险,只知道一个公众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所以也建议以后众多基层的足球工作者能够对保险的接触越来越多,认识越来越深。

 

文章关键词:足球保险 保险前景 优点缺点 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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