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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2017-11-22 23:34:09   作者:李伟峰   阅读数:   我要发言(0)   收藏本文

立足于天津足球发展实际。学习国内外足球运动发达地区经验,探索建立符合建设体育强市和足球运动全面发展要求的足球改革发展道路,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

《天津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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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和《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发改社会〔2016〕780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足球改革发展,提高我市足球运动整体水平,结合天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足球运动发展作为建设体育强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足球运动发展规律,激发足球发展活力,努力构建专业高效、系统完备、民主开放、运转灵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我市足球运动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立足于天津足球发展实际。学习国内外足球运动发达地区经验,探索建立符合建设体育强市和足球运动全面发展要求的足球改革发展道路,全面实现足球的社会价值和功能。
 
  2.着眼于足球长远发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等关系,加强顶层设计,夯实足球发展社会基础。
 
  3.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解决影响足球发展的机制体制问题,坚持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形成合力,创造足球发展良好环境。
 
  4.发展足球运动与推动全民健身相结合。以青少年足球发展为重点,实现大众足球与竞技足球互相促进,推动足球运动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带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增强人民体质。
 
  (三)主要目标。
 
  1.近期目标(2016至2020年):稳步推进足球改革,改善足球发展环境和氛围,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创新特色足球管理模式,形成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制定天津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2.中期目标(2021至2030年):足球发展形成良好氛围,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足球人口大幅增加。校园足球广泛开展,青少年足球形成体系,社会足球蓬勃发展,足球赛事形成体系,竞赛组织和竞赛水平显著提高。女子足球保持全国领先行列,青少年男子足球跻身全国一流,中超、中甲俱乐部水平实现较大突破。为国家队培养输送足球人才。
 
  3.远期目标(2031至2050年):推动天津足球实现全面发展,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经常参加足球运动人口显著增加,全社会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足球消费显著提升,足球培训、足球竞赛水平达到全国一流,积极申办全国及国际高水平足球赛事。青少年足球保持全国一流,职业足球俱乐部进入和保持强队行列。不断向国家队输送更多的优秀运动员。
 
  二、调整改革天津足球协会
 
  (一)足球协会与市体育局脱钩。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组建天津足球协会,改变足球协会与市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与市体育局脱钩,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内外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市体育局要加强对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的业务指导,在场地资源、技术支持、科学研究等方面充分挖掘利用政府公共体育资源、国有企业体育资源、市场化体育资源为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关保障。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为区足球运动协会、行业足球运动协会的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二)定位和职能。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作为天津市足球运动领域社团法人,是具有权威性、公益性、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社会组织,承担足球领域的管理责任及所主办的足球赛事的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法律授权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委托全权管理天津足球事务,是唯一代表天津市的中国足球运动协会团体会员。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天津足球力量,制定足球运动发展规划,推广足球运动,培育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竞赛体系,为所主办的足球赛事及运行提供安全保障,组建管理天津市足球队。
 
  (三)优化领导机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由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地区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足球职业俱乐部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组成。完善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按照社团法人治理机制运行,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健全协会管理体系。区、行业参照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管理体系调整组建,按照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章程以会员名义加入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接受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区、行业足球协会,承担本区、本行业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培训、各类足球活动开展、宣传等职责。努力形成覆盖全市、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五)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我市各级足球运动协会党的组织机构。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才政策,加强协会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党风廉洁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设立党组织,由市体育局党委领导。
 
  三、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
 
  (一)编制校园足球发展规划。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遵循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养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高青少年足球技术水平,培养足球后备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的校园足球网络。重点建设200所左右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点带面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和提高。将足球列入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足球教学模式,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适度加大体育课学时比重,每周至少安排一节足球课。鼓励组建女子足球队,吸引女生参加足球运动。增加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数量。健全教育系统按学段接轨体育系统青少年足球和职业足球训练、竞赛、人才培养及人才输送机制。完善保险机制,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三)加快建设高素质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实施校园足球教师培训工程,开展足球教师教学竞赛、经验交流和教研活动,提升足球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制定校园足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和裁判员及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退役足球运动员及志愿人员担任兼职足球教师。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退役运动员转岗到中小学校担任足球教师创造条件。聘请国内外优秀足球教师或教练员到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任教。
 
  (四)加快建设完善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采取学校竞赛、四级联赛、训练营竞赛等多种方式,加快构建和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立以学校为单位的大学、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实行赛事分级管理。组建各级各类学生足球代表队,以发现、选拔、培养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为重点,采取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练进行集中培训的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时间,开展足球训练营活动。
 
  (五)促进文化学习与足球技能共同发展。完善中小学足球特长生招生考试政策,适度扩大足球特长生招生规模。把足球学习情况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加强足球特长生文化课教学管理,促进足球特长生文化课学习与足球技能同步提高。
 
  四、普及发展社会足球
 
  (一)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社会足球普及发展,加快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充分发挥体育、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足球运动普及的工作环境。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积极推进市、区两级足球运动协会和业余足球俱乐部、基层足球活动站点建设,组建足球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员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引领社会足球健康发展。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足球竞赛活动。全市各级各类足球运动协会,建立健全市级、区级、社区、乡镇和行业业余足球竞赛体系,并不断总结完善,使其固定化、经常化。竞赛活动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吸引更多群众参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业余足球竞赛活动给予经费等方面扶持。
 
  五、改进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发展方式
 
  (一)多渠道培养造就精英足球人才。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研究优秀运动员成长成才规律,建立适合天津实际的培育足球人才的体制机制。创新精英足球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校园足球与青少年精英足球人才培养相结合的衔接体系,探索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相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模式。区体育行政部门和区足球运动协会重点做好优秀足球苗子的跟踪培养,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重点办好足球班并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天津体育学院、天津体育职业学院成立足球系。支持帮助职业足球俱乐部做好职业球员梯队建设,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学校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培训。研究制定优秀足球运动员培养奖励激励政策。
 
  (二)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市、区、行业、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机构,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利用天津足球知名人士较多的优势,制定政策,发挥他们在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以及各类足球人才培养培训中的作用。聘请国内外高水平足球专家授课,全面提升足球专业人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制定政策,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鼓励支持退役足球运动员经过学习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校园足球特色校专业足球教师、裁判员,或进入各级各类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每年选聘20名退役足球运动员或高校足球专业毕业生,进入校园足球特色校、业余体校担任专业足球教师或教练员。
 
  六、建设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一)建立校园足球竞赛机制,构建校园足球的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四级联赛体系。到2017年底,形成以全市高校足球联赛为引领,全市高中联赛、初中联赛和各区小学联赛为主体的四级竞赛体系。
 
  (二)推动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及社会俱乐部足球赛事,办好大众足球联赛,推动全民足球活动的开展,创立大众足球联赛等市民足球系列活动。以区、街镇、社区等为组织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大众足球比赛、足球健身日(周)等系列活动。
 
  (三)建立并完善青少年足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形成完整的青少年竞赛体系,并依据相关规定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奖励制度。
 
  (四)提升中超、中甲和女子职业足球联赛的办赛水平,扩大赛事的文化影响力。同时,积极申办、举办全国及国际等高水平的足球赛事。
 
  七、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运营模式
 
  (一)加大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扶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企业集团和社会力量创办职业足球俱乐部,并给予帮助扶持。不断提升泰达足球俱乐部、权健足球俱乐部和女足俱乐部的管理及运动水平,形成稳定、良性、共促发展的职业足球环境。完善职业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立足长远,系统规划,支持俱乐部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推动俱乐部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体系,帮助俱乐部做好后备梯队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突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联赛中的重要作用。俱乐部应当注重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培育稳定的球迷文化和城市足球文化。
 
  八、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一)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在天津市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我市足球场地建设规划(2016-2020年)。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刚性要求,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到2020年,我市包含小型运动场在内的各类足球场地达到每万人0.7块以上。
 
  (二)在校园足球特色校建设符合要求的足球场地(小学5人制、初中7人制、高中11人制)。新建体育场应尽量建在学校内或者学校周边,有条件的可引进第三方进行社会化管理,保证体育场地资源与学校、社区共享。提高新建社区、学校、城市绿化中配套建设公共设施的要求和标准。
 
  (三)加强专业足球训练基地和足球场地建设与改造,提高现有场地设施利用率。建设天津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各区建有区体育系统或区足协管辖的2个标准足球场,有条件的区建设区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高等院校、高职院校至少建有1个标准足球场。
 
  (四)不断完善社区、乡镇等群众身边的足球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在公园、社区地块和空闲地带建立小型多样的5人制、7人制足球场,为市民创造更便捷地参与足球活动的条件。
 
  (五)在优先保证各级、各类正式比赛的前提下,制定公共足球场地、学校足球场地定时免费或有偿开放管理办法,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尽可能多的足球活动场所。
 
  九、完善投入机制
 
  (一)加大财政投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足球发展的投入,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天津市足球队的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当对足球发展给予倾斜。
 
  (二)成立天津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依法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捐赠资金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基金会按章程管理运行,依照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每年从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
 
  (四)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积极探索实践足球社会化发展的渠道和路径,充分挖掘足球无形资产的巨大潜能,通过打造赛事品牌、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构建足球产业链,不断增加足球产业收益,多渠道筹集足球发展资金。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成立天津市足球发展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使其逐步成为市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足球,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
 
  十、推动市级足球队伍改革发展
 
  (一)加强天津市足球队的领导和管理。强化领导,加大支持和管理力度,打造技术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天津足球队,全面提升市级足球队水平。建立严格规范的教练及管理团队的遴选和考核评价机制,对教练团队和管理团队实行任期目标考核。
 
  (二)建设好天津足球队。组建以足球青训梯队为主体,以完成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任务为主要目标的男足、女足各两个年龄段天津市足球队,由市体育局负责组建,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负责队员选拔、教练班子配备、球队管理等工作。天津足球队应当作为培养精英足球人才和职业球员的重要渠道,不断完善青少年足球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注重提高教练员专项执教水平,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意志品质。对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及时推荐进入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津体育学院和天津体育职业学院足球专业学习深造,为职业俱乐部和国家队储备人才。
 
  十一、加强对足球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市教委要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市有关方面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足球改革发展。
 
  (二)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把足球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和重要议事日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结合实际、形成特色。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帮助当地足球协会的工作,推动本地区足球改革发展。
 
  (三)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和法治建设。加强足球领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忍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激励天津足球发展振兴、有益于社会进步的精神力量。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足球行业规范规则,打牢足球治理的制度基础,形成预防与惩处并重的足球法治教育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引导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理性对待成绩。创新足球宣传方式,强化足球舆论引导工作,齐心协力,凝聚共识。
 
    (五)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选择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加强扶持和指导,总结推广足球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发展。按照相关规定,对发展足球运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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