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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淄博城市联赛报名通知
2017-04-07 17:29:32   作者:yyh   阅读数:   我要发言(0)   收藏本文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与《山东省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精神,积极落实亚洲展望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等,全面提升我市业余足球运动竞赛水平,吸收我市更多足球爱好者积极参与。


各业余足球俱乐部:

       经淄博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研究决定,2017年淄博城市联赛放宽俱乐部参赛标准,扩充城市联赛参赛俱乐部指数,对参赛俱乐部有相应扶持政策;现将赛事的竞赛规程下发,请各参赛俱乐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参加比赛。

2017年淄博市城市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淄博市体育局

二、 承办单位:淄博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淄博市足球运动协会

三、 协办单位:临淄区体育局

四、 赛制、竞赛时间、地点


1.赛制:赛会制单循环

2.竞赛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21日

赛前联席会: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

赛前联席会地点:淄博市体育中心视频会议室

比赛开始日期:2017年5月13日

3.比赛地点: 临淄区大顺体育场    各俱乐部主场

五、参赛资格

1、运动员年龄规定: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2、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3、根据全国业余联赛球员注册规定,报名参赛队员必须在淄博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且不得在其他足协注册,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按照《淄博市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执行。

3、报名运动员在本年度竞赛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单位或俱乐部参赛,不得再代表其他单位或俱乐部参赛。

4、2017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职业球员、在淄博市足球协会禁赛期的队员禁止报名参赛。

5、各参赛球队注册参赛队员以联赛组委会公布为准并于赛前3天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4月25日前提出,比赛期间对于资格问题的异议,组委会不予受理。

六、报名办法

1、 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助理教练1名,队医1名,队员数量不超过30人,比赛时确定18名上场运动员。填写统一的报名单,身份证电子版(拍照)。参赛以注册证为准并提供清晰的球队全家福照片一张。

2、填写报名材料:《2017年淄博市城市联赛业余足球俱乐部注册表》、《2017年淄博市城市联赛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表》、《2017年淄博市城市联赛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登记表》、《2017淄博市城市联赛35人报名表》(带电子版照片),以上四种表格以电子版形式报淄博足协初审注册,再报山东足协注册;山东足协批准注册后,上报中国足协。

3、每队准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装(包括袜子)并注明号码,注后不得更改,守门员服装异色,比赛服装必须整齐一致。4、俱乐部必须自行为参赛运动员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为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一并上交意外伤害险体检证明复印件,签订比赛安全责任书。5、比赛每队收取报名参赛费用800元,俱乐部注册50元、球员每人注册工本费10元,赛风赛纪押金5000元。原城市联赛俱乐部押金参照原竞赛规程执行,不足5000元俱乐部补足5000元。比赛结束后对重大赛风赛纪违规、红黄牌和严重违纪进行经济处罚,剩余赛后退还。

6、 各球队报名材料报名费、注册费、参赛保证金于4月22日前送淄博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市体育中心)

联系人:刘冰、吴明峰        

联系电话:2806126

报送邮箱:357859412@qq.com

7、开赛前,拟定于 4月22日在淄博市体育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七、竞赛办法

1、采用赛会制单循环

2、每场比赛允许替补队员5名,全场共有三次替换机会,中场休息替换不计入替换次数,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3、比赛采用十一人制,全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5分钟。4、临场队长必须带袖标(五厘米宽),无队长袖标不得上场比赛。

5、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6、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红牌停止当场比赛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追加处罚除外)。

7、每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比赛自然终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8、比赛穿胶底足球鞋,必须戴护腿板,使用5号比赛用球。

八、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双方个得1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一) 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 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三) 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四) 如仍相等,则依次以全部比赛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决定名次;

(五) 如仍相等,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九、纪律规定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足协纪律处罚条例及实施办法》、《淄博市足球运动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2017年淄博市城市联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2、若领队、教练员、队长带头闹事经劝说无效,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和没收所交的赛前保证金,并取消当年淄博市足球运动协会组织的所有活动的参加资格,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十、录取和奖励    冠、亚、季军颁发奖杯、体育道德风尚奖、俱乐部最佳组织奖、积极参与奖和公平竞赛奖。冠军可获得晋级山东省业余足球联赛资格(根据全国业余足球规程)。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

1、城市联赛开赛前,组织裁判员进行赛前培训,统一判罚尺度。与会裁判长、裁判员携带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裁判员等级证书,建立裁判员档案。

2、城市联赛裁判长、裁判员经淄博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后,统一选调。

3、裁判人员到达赛区工作,必须遵守市级联赛组委会各项纪律规定。

4、裁判员自备工作所需的各项装备。

十二、末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淄博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淄博市足球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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