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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南宁市第二届“千里杯”
2016-10-13 18:34:28   作者:admin   阅读数:   我要发言(0)   收藏本文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各学校报名队数不限。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南宁市在读学生,符合年龄规定,且有一定运动基础、身体健康、喜爱足球运动且在学校购买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校园足球联赛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学校:

       1、 参加本次第二届“千里杯”校园足球比赛的队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比赛场地,如超过规定的比赛时间15分钟作弃权处理,则判到场队伍3:0胜。
 
       2、 参赛的中学生运动员必需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上场比赛并配合裁判员检查验证。凡发现持假身份证或者冒名顶替的则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和比赛资格。

      3、 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及纪律有关问题的申诉。凡对运动队(员)资格及纪律有关问题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述报告书》(申述报告书需运动队领队签字),并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经“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受理,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工作经费,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申诉费不再归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4、 凡留怪发、染发的运动员不准上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判罚,不得指责、谩骂、殴打裁判员;并注意教育运动员的文明礼貌和比赛场地及球队卫生。
 
“千里杯”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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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广西南宁 千里杯 校园足球 高中足球 积分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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